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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05 17:33    点击次数:160

北京期货配资 加价才能提车!宝马宣布退出价格战后 多地消费者反映4S店上演霸王条款

  提车时竟被要求加价3万元?宝马宣布退出价格战后,多地消费者反映4S店上演“霸王条款”,消费者需加价方能提车。

香港本地消费股走弱,周大福跌近8%。周大福珠宝虽然上财年核心经营溢利增29%,但披露今年4、5月经营数据,期内零售额大跌20.2%,管理层解释是金价持续高企且短期波幅大,影响金饰销情,待短期影响消退,下半年度业务可恢复增长。

  消费者:全国多地宝马4S店拒绝交车

  近日,全国多地陆续有消费者对记者透露,遭遇了宝马的霸王条款,之前定的宝马汽车被4S店拒绝交付,销售临时要求加价才能提车。

  一位来自重庆的消费者对记者透露:“我是5月29日和重庆宝渝汽车销售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购车合同,车型是宝马i3,价格是17.45万,并且交了定金。当时销售说提车没有问题,但是到临近提车时被告需要加价3万。”

  一位来自郑州的消费者对记者透露:“我是6月底在郑州宝莲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订的车,车型为宝马i3,合同已签订、定金已交完、贷款方案通过,当时客户经理说四五天就能交付。但临近交付时被告知车价要贵2万,并且换成三年免息的金融方案,否则不让提车。”

  不久前,还有不少消费者反馈,在厦门中宝汽车有限公司购车,4S店未能及时交付车辆,延期交付未能履约赔付,以及部分车辆合格证被抵押等情况。

  连日来,重庆、郑州、深圳、苏州、东莞等多地的消费者都曾向记者透露过此事,综合消费者的爆料的内容来看,此次全国多地宝马4S店出现大规模拒不交付的情况,车型主要集中在i3、ix3、3系这几款车型,多数消费者是在5月底6月定的车,7月提车时大多被要求临时加价3万。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几款车型中虽然也有人提到了车子,不过提车的过程非常艰难,即便是在合同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消费者催促多次后才能完成提车。

  客服回应:内部流程问题

  对于上述消费者反映情况,4S店拒不交付的理由也是各不相同,对于一些已经签订合同、交付定金的消费者,门店给出的回应是车停产了或者产量减少。对于那些仅仅交了定金没签合同的消费者,门店则回应“总部审批没通过”等理由。

  另外,记者了解到,除厦门中宝汽车有限公司,还有福州中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公司存在类似问题。经营保时捷的厦门欧利行汽车销售公司也有部分车辆存在交付延期问题。上述商家均属于GA集团旗下宝马经销商。

  记者致电厦门中宝客服了解情况。客服反馈:“确实是我们内部流程问题,造成无法按时交付车辆。”至于什么原因造成,客服表示自己回答不了。

  “宝马中国退出价格战”消息引关注

  近日,“宝马中国退出价格战”“宝马全系涨价”等传闻引发消费者关注。有业内人士在社交媒体平台表示,因价格战导致门店亏损严重,宝马将从7月起,通过减少销售量来稳定价格,缓解门店经营压力,7月份门店批售任务下调了15%。

  对此,宝马方面相关人士回应记者称,下半年将重点关注业务质量,支持经销商稳扎稳打。

  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走访经销商发现,宝马确实已涨价,且“涨幅”最高达3万元,而奔驰、奥迪销售人员也透露了涨价预期。

  今年上半年,包括宝马、奔驰、奥迪在内的多家传统豪华汽车品牌积极参加“价格战”,品牌大幅度下调价格,多款明星车型都在以“骨折价”进行售卖。

  17日,据媒体报道,奔驰销售人员表示,奔驰受宝马涨价、奔驰自身减产等因素的影响,估计会在两周左右之后涨价。目前,奔驰C260L落地价仅为28万元左右,A级落地价不足19万元,同样处于历史低价区间。

  律师:4S店行为违法,消费者有权拒绝北京期货配资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陈金波律师表示,消费者从4S店购买汽车是一种买卖合同关系,消费者已经与4S店签订了的合同且交付了定金,买卖合同成立并生效。4S店拒绝交车、采取临时加价提车违反了合同约定,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陈金波律师提醒消费者,面对加价提车等不合理行为,消费者有权拒绝,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行,可以向品牌厂商客服电话或12345、12315进行投诉,投诉不行可以通过起诉要求4S店按照合同履行交车义务,承担合同约定逾期交车的违约责任;或者以4S店单方违约为由起诉解除合同要求双倍赔偿定金;或者起诉要求4S店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对于迫于形势已经加价完成提车的消费者依然可以通过起诉要求退还加价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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